鲁技综字〔2019〕6号
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
各部门、各系部:
为深入贯彻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减少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,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,根据人社部省厅通知要求,在全院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的理念,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,坚持生命至上、安全第一,把保证广大师生生命安全作为底线原则,正确处理安全工作和事业发展的关系,把安全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教育教学的各环节和全过程。各部门、各系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,逐级抓好责任分解,明晰岗位职责,强化监督管理,按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失职追责”“管业务必须管安全”的要求,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主体责任,层层传导压力,人人履行职责。建立安全检查工作机制,定期开展安全设备设施隐患排查工作。要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,明确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置机制,有效处理突发事件。各部门、各系部要切实加强安全事故处置和风险化解,逐条逐项压实工作责任,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。
二、检查内容
1.用电安全
严禁违章使用电器,严禁私拉乱接电线、插座。重点检查学生公寓、教工宿舍、教学及各类文体活动场所。学院所有办公室下班后要及时关闭所有电器(学院网站服务器除外),当日带班、值班执勤人员要对全院进行认真检查、消除隐患并做好记录。
2.消防安全
排查消防安全隐患,重点检查教育教学场所、学生公寓、教工宿舍、会议室、餐厅等部位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规范完好有效,是否有明显有效的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,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,师生是否掌握消防安全“四个能力”。
3.饮食安全
检查有无严格的管理制度,餐厅 “三防”措施是否到位,从业人员操作是否安全,衣着是否干净,工作人员是否戴清洁手套口罩,是否持证上岗(健康证),食品的加工过程是否规范,公用餐具的消毒是否彻底,学生饮用水是否合格,饭菜留样是否规范。超市是否经销“三无”、劣质、过期等违规食品。
4.设施安全
教学、生活、体育设施设备是否安全可靠,废弃无用线路是否清理,管道线路是否混乱下垂,有无漏电可能,是否有危房存在,楼道楼梯护栏、台阶、地面、通道等有无安全隐患,学生行走要道是否畅通,疏散措施是否到位,检修是否及时可靠,晚自习期间有没有踩踏坠落的防范措施。基建维修施工、运输是否规范、标准等。
5.制度安全
各部门、各系部主要负责人是否重视安全工作,是否经常开展教育督导查改。在各部位值班执勤过程中,有无玩忽职守现象,各项实验实习、基建维修等操作规程、公寓宿舍管理、门卫检查、执勤巡逻、责任追究等制度是否健全,责任区域是否明确,是否注重排查隐患,专门管理人员是否经常巡查。安全隐患查改台账是否真实、全面、规范,是否做到查改销号管理等。
6.环境安全
学生中有无打架斗殴、群体性事件发生苗头迹象,走读生管理有无漏洞,是否经常认真排查整改,防范预警措施是否健全。校园有无违规出入、驾驶、停靠情况等。
三、检查方式
1.自查自纠
各部门、各系部主要负责人要明确责任区域和安全职责,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,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和应急预案,落实责任制度,立即组织教工认真普及安全防范知识,排查各种安全隐患,经常检查值班人员是否到位,不得麻痹大意、报有侥幸心理,甚至抵触应付。
2.统一排查
学院综合治理办公室要加强协调督改,组成人员经常调度巡查,出现问题及时处理。教学工作处、学生工作处、安全保卫处、生活服务处、后勤管理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集中检查。
3.限期整改
排查整改时间为一个月,对于存在安全隐患,值班与防范措施不到位,以及未明确管理责任人的部门,要立即着手彻底整改,所有整改事项暑假前完成,暑假前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说明原因,同时要落实严密的防范措施,明确责任人员,落实监控措施,确保万无一失。对于存在安全隐患、责任不到位又未及时纠正的通报批评,一旦发生事故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。
4.总结考核
各部门、各系部要将安全隐患查改情况以台账形式于5月11日前报送学院综合治理办公室(设在安全保卫处)。学院综合治理办公室在搞好协调督改的同时,对各部门、各系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,出现问题及时上报。
学院将结合与各部门签定的创建“平安校园”管理目标责任书,对各部门、各系部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挂钩、奖惩,对于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实行“一票否决”并追究责任。
四、组织领导
安全保卫处、学生工作处、教学工作处、后勤管理处牵头检查、总体协调,各部门、各系部要积极主动、相互配合、具体实施。
各部门、各系部负责人要强化安全管理责任与“红线”意识,加强安全教育培训,完善安全措施,减少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,筑牢安全防线,确保校园平安。
2019年4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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